大氣中VOCs污染物是人為源和天然源排放到大氣中有機化合物-非甲烷烴類的總稱,是強揮發、有特殊氣味、有刺激性、有毒的有機氣體,部分己被列為致癌物,如氯乙烯、苯、多環芳烴等。在空氣中檢出的VOCs已經有約150余種,其中有毒的約80余種。人們關注的大氣中的VOCs主要來自人為污染源,即生產工藝過程排放。這些工藝過程包括石化廠、煉油廠及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有機溶劑的相關行業,如涂料生產、涂裝、印刷、制藥、皮革加工、樹脂加工等。
VOCs廢氣處理就顯得很重要了。
VOCs廢氣處理的常用設備有活性炭吸附裝置、噴淋收集設備、低溫等離子處理設備、催化設備和濃縮Rto裝置。前三種是轉移法,后兩種是破壞。 活性炭吸附裝置目前市場常見,活性炭需要勤快更換,換了以后要做固廢處理,可以做到達標但是有自燃危險。噴淋收集設備適用范圍有限,經常是結合別的處理設備配套用,有造成二次污染。低溫等離子處理設備處理范圍廣,但容易引起二次污染。目前工程上有配合污水處理設備或其他設備進行二次處理。催化也稱rco,催化劑容易中毒,需對廢氣成分進行謹慎檢測與分析后考慮。濃縮Rto裝置在歐美日本采用普遍,是國內的未來趨勢,處理效率99%以上,但是初次投資相對高,適用于濃度高的工況,大風星低濃度可選擇濃縮rto,運行成本會相對低。